来源:太原晚报
从2014年起,省高院、全省12个中级法院以及基层11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共24家法院,要在各院官方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除法律规定外的所有裁判文书。(《太原晚报》12月31日)
网“晒”判决书,是一个来之不易、令人称快的司法“公开”,值得赞一个。
一段时间以来,被人情、权力、金钱所“左右”而造成的冤假错案屡有发生,“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也饱受诟病。追根溯源,缺乏的是一个有效的监管平台。我们常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现在,把判决书上网公布,在“阳光”暴晒下既可以防止审判“变质”,也保障了公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权利,无形中对推动司法公正更形成了“倒逼”效应:一方面,可以督促法官在公正审案、公平判案、公开断案上来不得半点马虎;另一方面,可以促进法官提升审案水平,严格依照案件事实严把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更加谨慎地对待每一起案件,更为小心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切实防止畸形判决。
网“晒”判决,让判决禁得起质疑,禁得起历史检验,这晒出的是勇气和自信,也打破了当事人心中的“暗箱操作”,更有利于判决的有效执行。判决晒一晒,涉事双方在强大的舆论监督、公众监督下,更会对强力执行起到震慑作用,尤其是让一些老赖们无处遁形。
再者,网“晒”判决也是普法的一条好路径。对普通公众来讲,对案子的关注不只是“结果如何”,已经延伸到怎样判的、为何这么判、理由是什么等方面。网“晒”判决,无疑可以增进民众对裁判文书的理解,明辨“对错”和“是非”观念。事实上,每一个案子就是一本教科书,不仅能给公众上好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更能在教育公众中不断约束行为,推动法治社会进程。(作者系江苏省自由撰稿人 徐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