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2014年04月16日 17版)
别让视频接访“看上去很美”(锐评)
□对于信访群众而言,无论采取什么形式的接访,关键是要有下文。他们最关心的是自己的合法诉求,在司法程序和时限内能否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
4月12日,为了一起多年未结的执行案件,一位老乡到北京上访,我问他怎么又不辞辛苦跑到北京,“法院不是已开通网上申诉信访平台了吗?”他苦笑道:“院长接待日连院长的面都见不到,还能指望视频接访解决问题吗?”
前几天,也就是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在全国法院迅速开展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要建好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确保信访群众在第一时间知晓案件所处的办理环节以及办理结果;要健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变走访为网络视频接访,实现引导息诉服判、加强审判监督的目标。
设立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变走访为网络视频接访,这是法院系统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进行的一项改革。此前,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在官方网站开通了“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引导群众通过网络反映诉求,确保当事人足不出户也能信访申诉,从而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应该肯定,这是一种阳光信访的做法,开辟了一条快捷高效、公开透明和群众诉求表达新通道。不用跑来跑去,足不出户就能上访,可以免去很多车马劳顿,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能多一个渠道申诉上访,在程序上也算是一个进步。但欣喜之余又不免心生担忧:且不说,很多基层或边远地区的群众,根本不可能上网“喊冤”;即使能上网的地区,如果接访部门还是采取一种应付态度,不能及时回复、处理和发布信息,或对不同的诉求给予千篇一律的回复,那视频接访只能是“看上去很美”,其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让百姓对司法失去信心。
根据中央涉法涉诉信访机制的改革要求,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和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如此一来,今后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到党政部门的会减少,到司法机关的则会增加,尤其是法院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的任务将会越来越艰巨。
对于信访人而言,无论采取什么形式的接访,关键是要有下文。他们最关心的是自己的合理合法诉求在司法程序和时限内能否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
如何做到让视频接访这种创新形式“看上去很美”,实际上更美?
很重要的一点是,建立并落实信访信息反馈机制,增加信息的透明度。视频接访之后,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比较明了的,应该尽快答复,迅速解决;较为复杂的,应作出承诺,限期解决。同时,对那些不及时受理、不按期办结、有错不纠的,要建立责任追究制,依法依纪追究办案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惟其如此,视频接访才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人民群众也才会更相信改革,进而全力支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