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义网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暨《食品安全法》修改专家研讨会在京举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腾佳材副局长与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共同完成框架协议签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致辞。
正义网北京8月13日电(记者 林平)“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基础比较薄弱,面临各种制约因素,要实现食品安全形势稳定,亟待构建两大体系,一方面要建立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另一方面还必须构筑食品安全共治体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表示,健全法制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必由之路。12日下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大学在京签署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合作框架协议并举行《食品安全法》修改专家研讨会。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频见诸媒体,食品安全监管缺失成为公众颇为诟病的话题。记者获悉,面对形势严峻的食品安全现状,刚刚施行4年的《食品安全法》已步入修订程序并被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新法最早将于明年4月出台。在此背景下,学界开始以食品安全治理为问题导向,联手组建“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在致辞中表示,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将围绕食品安全重难点问题,积极发挥食品安全治理政策智库的作用,及时提出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开展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研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依法治理进程。
“监管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加强合作,构建食品安全格局的创新举措,具有难得的示范意义。”张勇表示,邀请专家进行修法研讨,主要针对如何强化法律机制,如何实现监管机制创新,如何严惩违法犯罪等问题展开,“健全法制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必由之路”。
“要确保食品安全格局,除了要构建严密的食品监管体系借此及时发现和有效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外,还需积极构筑食品安全共治体系,发挥政府、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广大消费者的积极作用。”据张勇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稳步推进各级监管体制改革,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着力提高安全监管的严明性和时效性,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另据记者观察,这场签约仪式,嘉宾阵容十分强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副局长腾佳材携同办公厅、法制司、食品安全监管司等多部门负责人共同出席,数十名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的学者及多位《食品安全法》修订专家指导组成员共同参与修法研讨,分别从政府监管、信息公开以及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积极建言。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支持“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成立的同时,还将鼓励和支持“协同创新中心”系统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积极推进学界、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扩大与国外食品安全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高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企业等优势与活力,开展跨学校、跨学科、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人才、信息、资本、技术等创新要素的科学流动,组织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