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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7月22日讯 记者蔡岩红 今天清晨,伴随着天安门广场上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挂上了崭新的“国家海洋局”和“中国海警局”两块牌子。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决定,将原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重新组建的国家海洋局在海洋综合管理和海上维权执法两个方面的职责得到加强。同时,在海洋规划、海域使用管理、海岛保护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科技、海洋防灾减灾、海洋国际合作等方面负有主要职责,在海洋战略研究、法规制定、海洋经济发展等方面负有相关职责,并承担极地、公海、国际海底相关事务,承担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