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在线
8日上午,纪念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在充分肯定该法实施以来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有关专家也进一步呼吁,应尽快制定和发布核安全法。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回应称,核安全法正在研究制定中。
2003年,中国颁布实施了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首部法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该法颁布实施10年来,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证生态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8日上午,纪念这一法律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出席并讲话,她具体介绍了该法在保障核与辐射安全领域发挥的作用:“我国核电运行机组从未发生2级以上事件,有些机组运行业绩一直名列世界前茅。在建机组质量得到保障,工程建造技术水平与国际保持同步,核设施的安全和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放射源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与法律颁布前相比,目前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大幅减少,辐射安全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
目前,中国运行核电机组17台,在建机组29台,在建装机容量超过3000万千瓦,是世界上核电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然而中国目前在核与辐射安全领域仅有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一部法律,有关规范原子能利用行为和核安全行为的法律仍处于空白。与此同时,日本福岛核事故的阴影,使得公众对核能发展与利用空前敏感和高度关注。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亟需一部核安全保障的“母法”,来统领核安全领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缝式监管。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潘自强教授表示:“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开创了依法治核的道路,但要做到依法治核需要走的道路还很长,我们有必要加快核与辐射有关法律的建设。核安全法是当前公众关心的焦点,也是核能发展的前提。尽快制定和发布核安全法是必要的。”
事实上,近两年来,全国人大代表不断提出制定“核安全法”和“原子能法”的议案,要求加快完善核安全的法律体系。对于备受舆论关注的核安全法目前的进展情况,沈跃跃表示:“原子能法、核安全法正在研究制定中。要按照中央关于核能发展的战略部署,立足我国国情,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认真总结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的经验,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完善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相关法律。” (记者 蔡靖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