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苍佑律师事务所 电话:0518-81066009  收藏本站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法律动态 > 苍佑新闻
司法实务
时评随笔
新法速递
苍佑新闻
热门排行
• 王磊磊
• 苍佑动态 | 我所于旭东律师受…
• 法院判例 |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
• 典型案例 |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国有…
• 典型案例 | 征收决定遗漏搬迁…
• 苍佑动态 | 劳动案件实务操作…
• 苍佑动态 | 聚焦企业刑事合规…
• 苍佑党建 | 我所开展“沿着总…
• 苍佑报道 | 我所两名律师获聘…
全国普法办要求把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纳入干部考核
日期:2013-12-31 20:45:41
    

全国普法办要求把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纳入干部考核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崔清新、翟玉珠)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2日表示,各地各部门普法办要把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纳入干部考核任用体系之中,促使法治思维和方式成为领导干部惯性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张苏军是在2日下午举办的“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光盘首发式上做出上述表示的。他指出,领导干部历来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六五”普法又进一步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因此,各地各部门普法办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学习作为学习型政党、学习型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课程,作为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基本内容,使之常态化、规范化。要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一系列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通报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继续广泛开展和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切实加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张苏军说,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学习宣讲活动,不断丰富载体和方法,充分发挥普法网站、网页、博客、微博等新兴传媒作用,开办宣讲活动专题、专区、论坛等,组织网上学习讨论活动,使学习宣讲活动更加便捷有效。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光盘由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共同监制、法律出版社出版,将免费发放到地方和行业部门学习使用。

友情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央人民政府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公安部
司法部
中国律师网
江苏人大网
中国江苏网
江苏法院网
江苏检察网
中共江苏省纪委省监委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律师网
联系我们 | 在线咨询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B座712室;  电话:0518-81066009; 邮编:2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