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晚报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将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一修正案着重解决了当前人力资源市场中非常突出的劳务派遣问题,其中规定劳务派遣只能使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类岗位上。但法律条文虽已明确,但如何具体操作仍然是很多HR们头疼的问题。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外企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启动“‘律·动中国’FESCO2013年全国法律巡讲活动”,将围绕“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主题与企业的HR们开展多角度的深度解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家在和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人交流时透露,官方正在起草文件,初步考虑由企业内部来界定岗位性质,但为了防止企业滥用劳务派遣,也会限制企业的权限,要求企业必须经过民主程序,通过工会介入、情况公示、社会监督等方式实现公平公正。
至于劳务派遣岗位在企业用工总量中所占的比例限制,专家表示,这个问题仍在研究当中,但有一个主流的声音是10%,也就是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望出台更加详细的部颁规章,规定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最多不能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0%,而这个计算分母也不会按照很多企业所希望的那样,把非全日制、退休返聘等人员全算进去,而是只计算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和劳务派遣工。 (记者代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