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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5月23日讯 记者万静 记者今天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涉恐资产冻结将出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正在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法律服务费用可从冻结资产中支付。程序为,当事人向被冻结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部会同国家安全部审查处理;经审查核准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按照指定的用途、金额或方式处理。
据悉,根据意见稿规定,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名单由公安部统一公布;公安部公布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名单时,同时决定冻结与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有关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
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名单以及冻结资金或者其他资产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冻结须书面报告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
根据意见稿的规定,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冻结资金或者其他资产的,应当立即将有关资金或者其他资产的金额、数量、权属、位置、交易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同时抄报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同时,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冻结资金或其他资产的,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另有要求外,应当告知客户或委托人,并说明冻结的依据和理由。
而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制定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的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对分支机构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名单的变动情况;完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管理,加强交易监测,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可疑交易。
冻结应该遵守保密规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与冻结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有关的工作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得在冻结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前通知当事人。
而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有合理理由怀疑有关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涉及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或者客户、委托人或其交易对手涉及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的,应当立即对有关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以及金融账户、金融交易采取必要的交易限制措施。
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采取交易限制措施后,金融机构可以由其总部或者由金融机构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公安部申请核实,特定非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向公安部申请核实;公安部应当会同国家安全部根据相关程序尽快核实;公安部会同国家安全部核实后,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立即将核实结果通知金融机构,有关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核实结果通知特定非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核实结果立即冻结有关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或者终止交易限制措施。
法律服务费用等可从冻结资产扣除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需要动用被冻结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的,当事人可以向被冻结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这些情形包括,因支付食品、房租、税款、药品和医疗费用、法律服务费用、被冻结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的管理费用、偿还抵押贷款等基本支出;为执行法院生效裁决或行政处罚,或者为不影响正常的证券、期货交易秩序,执行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名单公布前生效的交易指令等特殊原因;
对此,公安部应当会同国家安全部根据相关程序尽快审查处理;经审查核准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指定的用途、金额或方式处理被冻结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
由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对异议作出决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当事人对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冻结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有异议的,可以向有关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部应当会同国家安全部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
因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对资金或者其他资产的冻结发生错误,或者财产损失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向当事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因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过错,导致对资金或者其他资产的冻结发生错误,或者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境外涉恐资产冻结须报告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境外有关部门以涉及恐怖活动为由,要求境内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冻结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或者提供客户身份信息、交易信息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告知对方通过外交途径或者司法协助途径提出请求,不得擅自冻结有关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不得擅自提供客户身份信息、交易信息。
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按照驻在国家(地区)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冻结与恐怖活动有关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总部;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总部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总部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同时抄报总部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