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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资本市场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日期:2013-10-04 16:31:38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资本市场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陶俊洁、赵晓辉)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6日针对资本市场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对于外资是否做空中国,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当前中国资本项目没有完全放开,外资主要是通过战略投资者和QFII等方式投资A股,从目前观察,没有大批卖出迹象,亦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有大量资金通过非常规渠道进出中国市场。

    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转常规之后,该发言人指出,证监会目前已经取消了融资融券业务窗口指导意见,证券公司可以按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自行设定业务门槛。但根据有关规定,投资者仍需满足开户满六个月的条件。

    上市公司方面,该发言人确认证监会已对西藏天路和宏磊股份采取监管措施。证监会认为,西藏天路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布2012年业绩预告,业绩变动原因披露不准确、不完整,违反了《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目前,西藏证监局已向西藏天路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公司改正违规行为,并在指定媒体上作出公开说明。

    浙江证监局在2012年年报监管过程中,发现宏磊股份关联方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直接转移上市公司应收票据的形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约4.74亿元(其中含占用利息约1121万元)。目前,浙江证监局已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下发责令改正意见,并向关联方追索被占用的资金和占用期间利息。

    针对部分评论认为南方食品公司向投资者发放黑芝麻乳是A股市场上市公司首次实物分红的案例,该发言人称,证监会调查之后发现,发放食物的情况确实存在,但对象不包括全体股东,也不来自于税后利润,不满足分红的一般特征;南方食品也表示,此举主要是回馈股东,是对股东的赠与,而不是分红,这在法律上没有限制。对于南方食品赠与的问题,证监会已经责成公司进一步向股东做好解释工作,并做好窗口指导,今后继续按照证监会的现金分红制度做好工作。

    证监会发言人提示投资者应关注期货“委托理财”存在对敲转移委托人资金的非法行为。他表示,对敲转移资金是期货市场比较典型的违规行为,易发生转移资金案件的情况就包括以代客理财的形式,将账户委托给他人操作,在受托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人通过对敲转移委托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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