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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凡涉公共利益公众权益事项一律公开
日期:2013-08-17 11:12:47
    

国务院:凡涉公共利益公众权益事项一律公开

来源:北京晨报


     原标题:凡涉公共利益公众权益事项一律公开

  《国务院工作规则》昨日发布。规则要求,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一律及时公开。国务院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督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规则还要求,改革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国务院及各部门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地方的送礼和宴请。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依法行政

  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义务

  规则要求,国务院及各部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法律案,制定、修改或废止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草案都要公开征求意见。严格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部门规章应当依法及时报国务院备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目录。对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命令或者规定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依法责令制定部门纠正或由国务院予以改变、撤销。

  会议制度

  工作会议要减数量控规模

  规则要求,国务院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应由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不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召开,不邀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部门的工作会议。全国性会议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各地区、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除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级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国务院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凡法律、行政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政务公开

  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公开

  规则要求,国务院及各部门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

  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国务院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

  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监督制度

  领导要亲自阅批重要群众来信

  规则要求,国务院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指导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国务院及各部门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和改进工作。重大问题要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国务院及各部门要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国务院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督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

  国务院及各部门要推行绩效管理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

  工作纪律

  言行不得违背国务院决定

  规则要求,国务院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国务院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国务院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国务院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国务院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国务院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经国务院同意。

  国务院各部门发布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信息,要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国务院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作风建设

  不得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查谋私

  国务院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防浪费

  国务院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控出国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改革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地方的送礼和宴请。严格控制和规范国际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禁特权

  国务院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

  简接待

  国务院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减轻地方负担;地方负责人不到机场、车站、码头及辖区分界处迎送。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不题词

  国务院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和地方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一般不公开发表。国务院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到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和外事活动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

  据新华社

  国务院职能转变

  任务时间表公布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昨日公布(以下为部分内容):

  2013年3月底前完成:

  制定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铁路局“三定”规定和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

  2013年4月底前完成:

  制定印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三定”规定。

  2013年5月底前完成:

  制定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规定。

  2013年6月底前完成:

  提出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等放宽工商登记条件、实行“宽进严管”的方案,提出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建议。

  2014年6月底前完成:

  取消国务院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事项,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相应加强监督管理。

  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

  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

  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2014年6月底前完成:

  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完善金融账户实名登记制度。

  2015年完成的任务:

  出台并实施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出台并实施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2017年完成的任务:

  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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