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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浩提出技术反腐新思路:建立公职人员名单管理制度
日期:2013-08-17 10:59:00
    

陈利浩提出技术反腐新思路:建立公职人员名单管理制度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一项反腐败提案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引起多方关注,并引起学界的热议。官员能否像上市公司高管一样被纳入实时信息,一旦出现异常,系统将自动报警,无法说情,无法人为操控?

  3月19日,在飞扬的春雪中,一场关于“公职人员名单管理”的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大学召开,与会专家对全国政协委员陈利浩提出的反腐新思路进行了研讨。

  名单管理:一个技术反腐新名词

  “名单管理”,从技术方面为反腐败提供了新的思路。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陈利浩是全国政协委员,他的另一个身份是上市公司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他提出了“公职人员名单管理”的概念。

  在由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举办的“公职人员名单管理及配套措施研讨会”上,陈利浩介绍,“公职人员名单管理”创意来源于自己的亲历:作为一名程序员,整天埋头搞程序,对于如何用信息系统来核查一些东西,深有体会;作为上市公司高管,他所有亲属都要受到“牵连”,岳父岳母、舅舅、姑姑等名单都在中国证监会名单系统里面,被实时监控,一旦违规买卖股票,系统将自动报警并处理,不需要人查,没有人为操作空间,没有任何说情机会。

  我国对上市公司高管及其多达数十万人的家属股票交易的动态监督,为建立“官员名单管理”提供了成功经验。面对日益高涨的财产公开呼声,陈利浩提出建立公职人员名单管理体系,并撰写了《让“财产摄像头”成为防腐利器》的提案,建议把官员及其家属、利益关联人在银行、证券、房地产等行业的信息纳入监督平台。

  陈利浩把名单管理形象地比喻为“交通监控摄像头”,其重要意义在于防患于未然。“有了摄像头,司机就会更自觉地不超速、不越线、不乱停,不至于因违章造成事故再被处罚。”陈利浩说,同样的思路在反腐斗争中也适用,如果合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财产状况进行动态监督,公职人员及其亲属就会更自觉地规范个人获取、使用、处置财产的行为,不至于成为“表叔”、“房婶”后再被追查,能有效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谈起自己的技术反腐思路,陈利浩信心满满。

  陈利浩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注重预防”是其关键环节。关于公职人员财产拥有和使用的过程监督,已成为预防腐败的重点和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而“财产摄像头”关于财产变化的实时动态反映,恰能弥补财产申报和公开机制在动态性和灵活性方面的不足。

  陈利浩的提案受到大会重视,被列入九三学社全国两会大会发言目录,并受到高层肯定。

  监督重点:关键岗位和党政一把手

  名单管理需要管理哪些财产信息和名单?

  在财产范围方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甘培忠建议,除了存款、证券,股权、土地、林地、牧场、名贵汽车、手表、珠宝、贵金属、外汇、债权、房产、矿产资源、艺术作品、商标专利等,官员的各种财产都应当纳入进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认为,目前银行、证券、房地产、汽车、企业登记等行业信息系统已经建立起来,名单管理系统应该对这些信息系统进行整合,甚至包括外贸、外汇交易等系统,最后形成一个总的系统。

  针对建立管理名单,陈利浩建议:第一,根据公职人员所在的部门和岗位性质确定名单的范围,如包括配偶、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甚至秘书等;第二,制定对公职人员财产进行核查的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财产登记、管理机构或部门有义务配合纪委监察部门,提供对“管理名单”中人员的财产状况进行核查的手段。第三,把管理名单导入银行、证券、房地产、公司注册、车辆及船舶等财产登记机关的信息系统,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由信息系统定期报送持有财产清单,自动提示财产异动。第四,纪委监察部门应把公职人员申报的财产和核查的结果进行对比,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此也有专家进一步提出,名单管理在实施中,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给予太高期望,尤其在实施初期,把所有财产都纳入也不太实际,关键在于突出重点领域,然后再逐步完善,以便提高效率,尽快推进实施。

  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认为,针对当前的反腐败形势,必须突出重点官员和重点岗位。他建议,要区分层级,把普通公职人员作为第一层级,第二层级是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官员,而鉴于一把手的问题突出,目前一定要受到技术含量很高的动态监督。要区别岗位,把风险高的行业纳入到重点名单管理当中,如国土资源、安全生产、交通建设等领域。要区别事项,突出银行存款、房产、股权等关键财产。另外,在对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管理的同时,官员要“披露代持”,即对利益人代为持有的财产进行申报,并作出声明。“声明就要负法律责任,这对人的心理冲击很大,会产生很强的心理震慑,从而达到预防腐败的作用。”李成言说。

  专家呼吁尽快予以实施

  陈利浩委员强调,从技术方面而言,收录何种信息、哪些官员,都没有难度,自己的公司也愿意无偿开发这一软件。

  “看到这个制度方案,我感觉眼睛一亮。”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谈到名单管理制度方案,抑制不住喜悦之情:“在我看到的所有关于防腐体系的建议中,还没有一个方案比这个方案更完善。如果说效果,假如原有的措施是百分之十,这个方案就是百分之五十、六十。”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吉吉认为,从1994年开始,财产申报实施了很多年,但一直没有审核环节,导致流于形式,名单管理制度方案弥补了这一非常关键的环节。

  对此,任建明进一步将名单管理制度比喻为“撬动支点的杠杆”。“方案较为完善,极为可行,要力争以最低成本推动,尽快实施。”他认为,反腐败立法等需要的程序多、时间长,这一制度仅仅是技术方案,无需太多成本,仅仅中纪委一个通知,就可以立即实施。

  “设想的机制可行,操作性很强。方案的重大意义在于,在制度部分失灵的情况下,用建设性的技术措施推动制度运行。”

  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教授也持有相同的观点,他说:制度失灵的主要原因是人失灵,而本方案有机制、有措施,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自动运行,能用系统、设备部分地补救制度。“很希望看到建议被采纳。”

  “该制度将是反腐防腐的一把利剑”,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沈海平认为,官员的合法收入是多少,非法收入是多少,在现有侦查技术条件下,侦查机关往往无法查清楚。设置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能够防止官员逃避法律惩处,但是这个罪比较轻,逐渐成了官员的避风港。引入名单管理制度以后,有利于查清官员非法收入。

  “这个方案降低了技术成本和监督难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谢鹏程在对名单管理制度实施充满期待的同时,表示自己从这一方案受到启发。他认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在很多方面值得政治制度借鉴,“陈利浩委员在这方面迈出了很重要的具有启发性的、开拓性的一步,随着我国公司制度的发展健全,以及其优越性的体现,我国国家制度也将从公司制度里面学习到更多的优秀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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