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办法及配套规则修改后发布
构三级监督体系防销售结算资金被挪用
法制网讯 记者周芬棉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修改后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明确,基金销售资金监管建立三级监督体系,监督银行负责事中逐笔监督、中登公司负责事后总额对账、监管部门负责事后错账督查,此举将有效杜绝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挪用、侵占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同时,修改后的销售办法建立了投资者权益保护系统,对销售机构的资质、人员、账户等信息进行公示,充分发挥投资人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作用,增强投资人的信息甄别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非法销售和销售误导成为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共同关注的重点,也是新办法的重要内容。
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基金销售机构已涵盖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独立销售机构等四种类型机构,已有190家机构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从2008年开始,证监会对全国的基金销售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实施了1400余次现场检查。最近三年,证监会对29家销售机构采取了监管措施或者行政处罚。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修改后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明确,基金销售资金监管建立三级监督体系,监督银行负责事中逐笔监督、中登公司负责事后总额对账、监管部门负责事后错账督查,此举将有效杜绝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挪用、侵占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同时,修改后的销售办法建立了投资者权益保护系统,对销售机构的资质、人员、账户等信息进行公示,充分发挥投资人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作用,增强投资人的信息甄别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非法销售和销售误导成为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共同关注的重点,也是新办法的重要内容。
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基金销售机构已涵盖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独立销售机构等四种类型机构,已有190家机构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从2008年开始,证监会对全国的基金销售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实施了1400余次现场检查。最近三年,证监会对29家销售机构采取了监管措施或者行政处罚。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