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苍佑律师事务所 电话:0518-81066009  收藏本站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法律动态 > 苍佑新闻
司法实务
时评随笔
新法速递
苍佑新闻
热门排行
• 王磊磊
• 苍佑动态 | 我所于旭东律师受…
• 法院判例 |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
• 典型案例 |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国有…
• 典型案例 | 征收决定遗漏搬迁…
• 苍佑动态 | 劳动案件实务操作…
• 苍佑动态 | 聚焦企业刑事合规…
• 苍佑党建 | 我所开展“沿着总…
• 苍佑报道 | 我所两名律师获聘…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日期:2013-05-25 23:43:24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来源:新华社


 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新华社记者 杨宗友 摄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张德江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选举李源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会议经过表决,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刘云山主持会议。

    今天的会议应出席代表2986人,出席2963人,缺席2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经过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个方案。会议要求,国务院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方案顺利实施。

    随后,会议进行选举。

    经过投票、计票,10时55分,工作人员开始宣读计票结果。

    刘云山宣布:

    张德江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161人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习近平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源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习近平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选举结果公布后,全场响起长时间热烈的掌声。

友情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央人民政府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公安部
司法部
中国律师网
江苏人大网
中国江苏网
江苏法院网
江苏检察网
中共江苏省纪委省监委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律师网
联系我们 | 在线咨询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B座712室;  电话:0518-81066009; 邮编:2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