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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军事立法
5年出台6部军事法律
法制网讯 记者韩燕荣 通讯员陈创东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军事立法,积极推动军事法律的制定和修改,5年任期内共出台6部重要军事法律,对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促进国防和军队科学发展,保障部队有效履行使命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人民武装警察法、国防动员法、军人保险法;修改完善了预备役军官法、兵役法、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通过制定人民武警法进一步明确了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法律依据;军人保险法的制定,则为有效维护军人权益提供了更可靠的法律保障。
五年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把制定和修改军事法律作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优先安排审议,精心修改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中的军队委员,以对国防和军队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既熟悉军队情况、又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发挥协调促进作用的双重优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军事法律草案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军事法律草案的顺利通过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年中,中央军委领导对军事立法工作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多次对人民武装警察法、国防动员法、兵役法等立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军委常务会议集中审议、把关定向;总部有关领导多次听取起草工作汇报,指导起草部门深入研究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出面协调解决立法重大事项,从而保证了军事立法工作的高效进行。
在立法过程中,军队有关部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不断加强沟通协调和相互配合,妥善解决了立法中许多涉及军地关系的问题。军委法制局积极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在国务院、中央军委审议军事法律草案阶段,认真审查草案内容,及时跟踪掌握草案审议情况,配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做好立法调研和草案修改完善工作,保证了军事法律草案的质量,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草案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悉,未来五年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阶段,我国军事立法任务仍然繁重,一批重要军事法律项目,将陆续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