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关于免征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等建议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宗庆后
十八大针对居民收入增长提出了倍增目标,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确保实现收入倍增这一振奋人心的奋斗目标,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议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免征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倍增、培育我国中产阶级,具体阐述如下:
一、免征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实现收入倍增目标
根据统计公布的2012年全国各大城市平均工资数据显示,深圳为6200元/月、上海为5800元/月、北京为5600元/月,其他大城市为2000-5000元/月不等。而要实现收入倍增目标,以扣除社保费用后的平均收入达到10000元/月、目前个税起征点3500元为例,每月应缴税款为745元,每年应缴税款为8940元,这无疑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同时随着工资收入的增长,一方面按工资比例缴纳的社保费用水涨船高,另一方面相应的人工成本的增加也导致物价水平相应提高,最终生活成本也随之增加,这些都导致收入实际增长最终达不到一倍,因此免征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可以相应抵消上述因素的影响。
二、免征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对财政税收影响较小
根据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1-12月全国累计税收收入100601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完成5820亿元,占总税收收入不到6%,而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金额更小,因此对国家的财政税收影响较小。
三、希望确定我国中产阶级收入标准,尽快培育我国中产阶级
目前一般认为美国中产阶级的人年均收入标准为4万美元至25万美元,凡人年均收入在此区间的,都可以算是中产阶级,根据此标准,美国中产阶级大约占总人口的80%。建议确定我国的中产阶级收入标准,对在中产阶级标准收入之内的采取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尽快培育我国的中产阶级,从而实现社会稳定、国富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