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苍佑律师事务所 电话:0518-81066009  收藏本站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法律动态 > 苍佑新闻
司法实务
时评随笔
新法速递
苍佑新闻
热门排行
• 王磊磊
• 苍佑动态 | 我所于旭东律师受…
• 法院判例 |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
• 典型案例 |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国有…
• 典型案例 | 征收决定遗漏搬迁…
• 苍佑动态 | 劳动案件实务操作…
• 苍佑动态 | 聚焦企业刑事合规…
• 苍佑党建 | 我所开展“沿着总…
• 苍佑报道 | 我所两名律师获聘…
江苏苍佑律师事务所关于应对疫情防控致客户书
日期:2020-01-30 22:21:08
    

江苏苍佑律师事务所关于应对疫情防控致客户书

各位尊敬的客户:

新春佳节,苍佑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向您和家人致以节日的祝福和亲切的问候!

鉴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自23日起正常上班,《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企业迟延复工的通知》要求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924时前复工,为落实各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本着客户利益至上原则,现就疫情期间本所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一、本所春节假期延长至210日,自210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二、23日至27日期间,本所将启动在家办公机制,所有法律事务请随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联系律师,我们将保持工作状态,随时接听电话、回复邮件、微信,及时响应客户的工作安排,协助客户解决问题,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若有特殊情况,必须与律师见面或到访律所,请提前联系,并由承办律师报律师主任批准。到所人员须自备口罩,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消毒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三、对于原本安排在近期的开庭、会见等法律事务,本所律师将及时与法院等相关单位联系,确定是否延期或重新安排,并及时告知客户,请予理解。

四、近期与律师共同外出处理事务时,请听从律师安排,遵守各相关单位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五、如因疫情发展,需再调整工作安排,本所将另行通知。

 

  衷心祝愿您及家人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江苏苍佑律师事务所

                                                                              00年一月三十日

友情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央人民政府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公安部
司法部
中国律师网
江苏人大网
中国江苏网
江苏法院网
江苏检察网
中共江苏省纪委省监委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律师网
联系我们 | 在线咨询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B座712室;  电话:0518-81066009; 邮编:2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