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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中的法律之中国律师篇:用诉讼方式捍卫权利
日期:2014-08-11 15:47:23
    

影像中的法律之中国律师篇:用诉讼方式捍卫权利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影片《艳阳天》、《风暴》、《马路天使》海报 

  诉讼乃是由站在相反立场的双方本着不同的利益进行攻击与防御的竞争性活动。这种活动是对垒性质的,在法庭上表现为激烈的言词对抗,戏剧冲突也就由此展开。不过,我国法庭影片少,法庭激烈辩论的场景也不多,因此影像中的律师形象自然也屈指可数,能够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更少了。我国影片中,作为配角而戏份不多的律师形象有好几位,例如《杨三姐告状》和《马路天使》中律师虽然几乎是“过路角色”,但都能够给人留下印象。至于黑白影像中《艳阳天》里的阴兆时律师和彩色影片《风暴》里金山扮演的施洋律师则是令人“惊艳”的形象,《艳阳天》还是一部以律师为主角的影片。 

  “打官司还要钱呢!”  

  在我国,尽管古代讼师与现代律师有几分相似,但现代律师制度却是随着我国晚清法律改革引入到中国来的,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等人在《进呈诉讼律拟请先行试办折》中提出:“按律师一名代言人,日本谓之辩护士。盖人因讼对簿公堂,惶悚之下,言词每多失措,故用律师代理一切质问、对诘、复问各事宜。各国俱以法律学堂毕业者,给予文凭,充补是职。若遇重大案件,即由国家拨予律师,贫民或由救助会派律师代伸权利,不取报酬补助。”该奏折进而建议引入律师制度,并使律师成为承审法官的后备人才。这一建议得到采纳,律师制度遂落地生芽。  

  民国初年的杨三姐告状中,已有律师从中发挥穿针引线的作用。戏剧影片《杨三姐告状》中有两个“律师”,一个是为杨三姐写状子(大概只算新旧交替时代保留下来的讼师)并介绍杨三姐到天津找他做律师的亲戚,后者才是货真价实的现代律师,这位律师将杨三姐引荐给同为亲戚关系的天津检察厅厅长——一位绿林大学毕业的草莽军人,用诱导和激将的方法让这位厅长决定开棺验尸,做了一回“青天”。这位律师戏份不多,虽是配角,但为杨家伸冤起了关键作用。当代影片中也有若干律师形象,如《全民目击》中余男扮演的律师,但给人留下印象不深,大多乏善可陈,与韩国《辩护人》中的宋佑硕律师有着不小的距离,中国当代电影人还需要多加努力才能塑造出令人难以忘怀的律师形象。  

  不过,我国引入律师制度之初,一般平民不打官司,自然不了解这一制度究属何物。我国1937年拍摄的影片《马路天使》为我们提供了老上海草根阶层对于律师这一新鲜事物的认识,是描述律师形象的独特视角。  

  《马路天使》中,有一段让人含泪微笑的场面:由周璇扮演的歌女小红卖唱时被恶霸看中,恶霸要强纳她为妾。小红向赵丹饰演的吹鼓手小陈求助,小陈和他的朋友报贩老王想到找一位律师伸张正义。在等候律师和与律师时会面时,这两个来自下层的青年的窘态着实可笑。那位姓方的律师两撇小胡子,戴一副金丝边眼镜,头发梳得服服帖帖,走出里间坐下,似乎不耐烦正眼看他们,问了一句:“你们是不是预备要起诉啊?”小陈回答:“不,我们是来打官司的。”律师见他们讲话吞吞吐吐,一副穷酸样儿,干脆告诉他们:“很对不起,照我们的规矩,五两银子一个钟头承乏费,写封律师信十五两银子,帮办律师出庭是一百两银子,我本人出庭是五百两银子。我看你们还是去斟酌斟酌吧!”说罢走回里间再不出来。留下小陈和老王面面相觑,惊讶不已。小陈回味:“五百两银子?”老王道:“五百两银子是几块钱呐?”小陈骂道:“妈的,打官司还要钱呢!”老王叹道:“这我倒没想到。”要请律师打官司,不知律师是要收费的,真令人啼笑皆非。 

  “他得罪的人太多了。”  

  有一次兴冲冲到电影资料馆看民国老电影《艳阳天》,这部影片令我小有兴奋,原因有三:一是曹禺编剧并导演的唯一一部电影,该片拍摄于1948年;二是以律师为主角的电影,这种电影不要说在那时,就是在当代,也不多见;三是石挥主演该片,我最早看石挥主演的电影是《我这一辈子》,影片开始就是纯正北京话的石挥旁白,石挥是功底深厚的演员,将老北京一个巡警演得活灵活现,可惜石挥的命运比那位巡警的最终结局也好不了多少,他因在1957年被打成右派遭受迫害而蹈海身亡。电影令人激动人心地开始了,怎么有点不对头,是彩色的,人物一出来就明白了,原来竟然是根据浩然小说改编的文革影片《艳阳天》,因与曹禺那部影片同名,电影资料馆竟然闹了一场乌龙。石挥若是地下有知,不知情何以堪。  

  曹禺的《艳阳天》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富商金焕吾曾在敌伪时期担任过要职,抗战结束后隐姓埋名从事大规模囤货生意,当年的亲信爪牙仍环绕左右,保持着邪恶的潜势力。为了囤货,他看中离码头不远又较为隐秘的惠仁孤儿院,想弄到手,用于囤货。孤儿院的魏院长倒不是障碍,有个外号“阴魂不散”的律师从中作梗,让金焕吾恼怒“律师就管到我头上来啦!”这就引出了阴兆时律师为维护孤儿的利益而进行的法律抗争。  

  律师阴兆时有一个绰号“阴魂不散”,听起来是个“恶人”,其实这是厌恶、仇恨他的人为他起的绰号,在穷人眼里,他是“救苦救难的阴律师”。在曹禺的笔下,他是一个四十岁的中年人,个性仗义轻财,专好打抱不平,对穷苦无告的人总是尽力援助,对不合理的事尽可能加以阻拦。他许多法律事务都是尽义务,自然收入不多,生活十分节俭。他不修边幅,对琐事漫不经心,性格乐观,落拓不羁。他的侄女阴堇修是一个新闻记者,刚满20岁,性格开朗,敢作敢为。  

  影片中阴律师第一件让观众扬眉吐气的事,是呵斥木匠铺掌柜的,他告诉对方:“现在学徒不能随便打的,你以后再要拿皮鞭子抽他,一两天不给他饭吃。我就不饶你!”随后他来到一家破烂的木头房子前,对要赶走房客——一个老妇人的二房东说:“你放明白,按照现在的法律,不经过法院你就这样赶房客是犯法的。”他掏出口袋里的钱,替老妇人交了两个月房租。胡驼子替几位三轮车夫办理牌照,收了他们的钱,这些牌照却是假的。这几位车夫也寻求阴律师为他们伸张正义。  

  当金焕吾的手下杨大来到孤儿院院长办公室找全权代表阴律师商谈转让孤儿院事宜,阴律师表示“还是那句话——不卖”。杨大气恼而去。后来杨大以魏院长在日伪时期做过保长为由要挟他,魏院长被迫在合同上签了字,杨大告诉他,会为他找个新的地方当孤儿院用,容纳下那些孤儿。事已至此,看来阴律师也很难插手了。不久,魏院长发现上了当,杨大把他和那些孤儿安置在一个杂在贫民窟中破败狭窄的小院子里,四周围都是些棚户破板屋。转让房子的钱金焕吾还没有给付,保姆都走光了,孩子们境况很惨。  

  孤儿院转了手,但金焕吾的事并不顺利,他囤在孤儿院(如今已经是货栈)的货被政府查封了。金焕吾经手下提醒,怀疑是阴律师告的密。  

  阴律师为孤儿的安置去找金焕吾一伙,遭到殴打,回到家里,发现家里被人打砸得一塌糊涂。阴太太叹息:“得罪人有什么好处啊!”  

  魏院长羞惭地来到阴律师家,告诉阴律师,金焕吾曾当过汉奸。阴写状揭发金焕吾,金焕吾一伙除打手杨大以外都被逮捕,各大报都登出这个消息。魏院长得到法院传票,要作为证人出庭,他闻讯大为惶恐,担心因当过保长而被认定为汉奸。魏院长还收到一把小手枪和一封恐吓信,更加紧张。  

  接下来影片转入法庭审判,该案告发人是阴律师、证人魏院长,但法庭已经开审,公诉人陈述起诉旨意,阴律师和魏院长还没有到,大家都在焦虑地等待他们。原来他们在路上遭到杨大纠集的一些歹徒的围堵和袭击。幸好几位三轮车夫搭救,才幸免于难。就在审判长宣布“本案告发人同证人没有到,改期再讯”之时,阴律师等人赶到。阴律师在法庭正气凛然地说:“金焕吾先生,法庭以外还有你许多狐群狗党,法庭之内就有你无数的敌人。审判长,我可以用多少事实来证明,过去现在这位金焕吾先生和他的徒子徒孙们所做的种种罪恶。我要控诉他们!不,不是我,是眼前在旁听席上多少不曾开口的被害者,大家要凭着法庭的公正和尊严控诉他们!”  

  经过法庭审判,审判长起立宣判:“金焕吾等汉奸一案宣告判决。金焕吾,通谋敌国,反抗本国,处无期徒刑。裭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生活必需费用外,均予没收。”已经被抓获的杨大也被法庭判决通谋敌国反抗本国罪行成立,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裭夺公权十四年,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生活必需费用外均予没收。  

  人们欢呼着,阴律师一面向外走一面向听众中的许多熟人点头招呼。记者们跟着他询问胜诉感想。  

  民庭就孤儿院问题也作出宣判,孤儿院发还。  

  但胜诉后的阴律师在当晚八点,在一个黑巷子转角处受到偷袭,有人用石头砸中他的头。阴太太对躺在病床上头缠白纱布的阴律师说:“你得罪的人太多了。”  

  老电影里的人物塑造,往往善恶分明,性格也较为扁平化,故事有些刻意,现在看起来戏剧化得有点失真,不过,这些影片看完之后,总觉得人物尤其是主角给人留下的印象十分深刻,就像黑白木刻一般。像本片对于阴律师的人物塑造和性格刻画,就让人过目不忘。阴律师是个“爱管闲事的人”,据说曹禺到美国进行为期一年的访问讲学和考察美国戏剧情况,归来对战后黑恶势力猖獗深恶痛绝,出于对下层民众的同情,他接受文华影片公司邀请,编导了这部电影,倡导扶正祛邪的正气。阴律师是由石挥扮演的,石挥表演功力深厚,自然流畅,真切感人,这个角色真的很适合他。  

  让我最感兴趣的是,这部影片为人们提供了难得一见的民国法庭审判的场景,审判长、推事、检察官、律师、证人、记者、旁听民众一应俱全,真是珍贵的司法影像。该片将与邪恶势力的斗争呈现于法庭,借助法律实现正义,用诉讼方式捍卫权利,在我国电影史上实不多见。  

  “这是专替我们穷人打官司的施洋大律师。”  

  法律诉讼通常都充满戏剧性,在有着高度戏剧性的诉讼活动中,各种诉讼角色都出场亮相,履行着各自的职责,其中自然少不了律师的身影。但是,我国法律题材影片不多,银幕上律师形象自然也是寥若晨星。值得刮目相看的是,在50年代影片中,有一位罕见的律师形象给人留下深刻烙印,这就是1959年拍摄的影片《风暴》中的施洋律师。  

  该片根据话剧《红色风暴》改编,导演和主演是著名演员金山。影片开始时是破旧的房屋看起来摇摇欲坠,人们衣衫褴褛,过着一种垃圾式的贫民生活。警务处长魏学清的父亲魏老太爷雇用工人江有才、黄德发坐轧道车沿铁轨进城为一名女戏子捧场,途中迎面遇到一列军车,黄德发劝魏老太爷离开铁轨,但魏老太爷挥舞手杖想让火车停下来,还将上前劝阻的江有才揪住不放,千钧一发之际,黄德发跳离铁轨保全性命,魏老太爷和江有才一道死于火车轮下。黄德发被警务处抓走,要解送审判厅之时,闻讯而来的工人围住不让离开,工人还请来施洋律师。施洋面对气势汹汹的魏处长及其爪牙,进行了一场令人动容的演说。这场演说语气坚定,抑扬顿挫,是一场精彩绝伦的法律辩护。只不过,时代变了,如今的青年学生听到这一段,会吃吃地笑起来,真让吾等冬烘之士跌破眼镜。  

  金山的这段演说,借鉴周信芳在《四进士》中的表演,表演得弛张有度,从容不迫,语调平缓,后来才转高亢,语速也由缓转急,真是辩论的绝佳范例。周信芳在《四进士》中扮演的宋士杰曾在信阳道官署当过行房书吏,退职后开一家小旅店,遇到杨素贞信阳州道署告状,出于同情出手相助。宋士杰虽然不是讼师,但是在公堂上充当了有点类似律师的角色。他在案件中起到的作用,与现代律师颇觉近似。周信芳的表演质朴、贴近生活,确有大师风范。金山效法他的表演,使施洋的银幕形象令人过目难忘,真是一段佳话。  

  施洋确有其人,他出生于1889年,先后考入湖北警察学校、湖北私立法政学校,1918年取得律师证开始律师生涯。这是一位为工人服务的律师,曾担任过28个工会的法律顾问,并于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中,他被军阀吴佩孚杀害,牺牲时年仅34岁。  

  影片中的施洋面对的是一个强大的对手,只不过在强有力的演说和压抑中爆发的工人面前,这个对手最终暴露其不过是外强中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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