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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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25日讯 (记者 罗书臻)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有关情况,并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详见今日三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和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马岩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较往年同期有大幅增长。2013年,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97225件,同比增长26.4%;审结95216件,同比增长24.82%;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99486人,同比增长22.78%,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21962人,同比增长7.28%。今年1月至5月,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43180件,同比增长30.19%;审结37186件,同比增长31.15%;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39762人,同比增长27.38%,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9168人,同比增长23.21%。
据介绍,多年来,我国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始终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2013年以及2014年1月至5月,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分别为22.08%和23.06%,分别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1.29%和13.85%。孙军工介绍说,对于严重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予以严惩,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依法判处死刑。同时,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
马岩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近年来,随着毒品消费市场的持续膨胀,零包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犯罪增长迅速,例如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从2007年的878件增加到2013年的12320件,7年间增长了13倍,零包贩毒案件也占到了全部毒品犯罪案件总量的70%左右。针对这种严峻形势,人民法院今后将更加注重对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末端毒品犯罪的处罚力度,以遏制毒品供应,减少毒品需求。
记者还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当前,我国毒品犯罪逐渐地呈现发展蔓延的态势。以往毒品犯罪高发于边境、西南以及沿海地区,地域化特征比较明显,现在已经逐渐地向周边、内陆地区多渠道、全方位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