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朱 旻 通讯员 蒋学群)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全省法院远程视频接访暂行规定》,要求全省法院立案信访部门积极引导信访群众通过远程视频反映信访诉求,就地解决信访矛盾。
按照规定,当事人不服中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依法应向江苏高院申请再审(申诉),或依法属于江苏高院职责范围的涉诉信访事项,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涉诉信访案件的一审法院或其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登录“江苏法院远程接访平台”系统登记预约。并将确定的接谈日期、地点,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提前两天告知当事人。通过远程视频接谈,江苏高院接访法官应根据接访工作规程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