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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舆论监督之名谋取非法利益8媒体被曝光
日期:2014-04-01 11:43:22
    

假借舆论监督之名谋取非法利益8媒体被曝光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负责人今天通报了对中国特产报社等八起案件的查办情况。同时指出,今年4月,总局将组织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各地在换证工作中,须严格审核所有人员的申报材料,结合换证工作,清退不合格人员。

  八家媒体及其记者违法案件曝光

  被通报的八家媒体及其记者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涉及的有《中国特产报》及其记者;《中国经济时报》及其记者;《西部时报》及其记者;《企业党建参考报》及其记者;《今日早报》记者金侃群;《都市快报》记者朱卫;《杭州日报》记者杨剑;《证券时报》记者罗平华等人。

  据总局新闻报刊司负责人介绍,这些案件主要特点有,利用基层害怕曝光的心理,假借舆论监督之名谋取非法利益。这是《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郗永丰、《中国特产报》记者王铭泽等人屡屡得手的重要原因,他们均是抓住基层企业,在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排污、违建、征地、拆迁等问题,借机进行敲诈勒索。

  其次是真假勾结、相互利用、威逼利诱、团伙作案。上述案件,涉案人员多为真假勾结、相互利用、利益均沾。他们一般通过五个步骤就能敲诈成功。第一步,规避。真假记者共同采访,以规避无新闻记者证人员不能单独采访的规定;第二步,威逼。真记者持证进行采访,以曝光负面新闻相要挟,震摄被害方;第三步,施压。真假记者分工写好新闻稿件,以核实为由将稿件传真给当地党政部门一把手或被采访单位进一步施压;第四步,利诱。由无证人员出面进一步交涉,暗示当事人或单位,只要给钱或投广告、订报刊就可以不曝光;第五步,就范。被采访单位被迫给钱或者投广告、订报刊。如果上述五步仍达不到目的,敲诈者就编造虚假事实,匿名或用假名把稿件发布到网络上,对被害人实施报复。

  第三,利益驱动、管理混乱,向记者站或记者摊派经营任务。如,中国特产报社管理混乱,机构私设乱设、人员私聘滥聘、证件私发乱发,报社主要负责人对该报持证记者大都不认识,版面由各专刊部主任自行负责,持证记者由专刊部自行招聘,自付成本,报社不仅不发工资让其自谋生计,还给这些人摊派经营任务,每人每年上缴20余万元。

  第四,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公关公司,从事有偿新闻。《今日早报》、《都市快报》、《杭州日报》、《证券时报》涉案记者均是金融财经领域新闻采编人员,他们大多是抓住企业上市或其他融资、营销活动机会等,利用稿件审核、报道的职务便利,以曝光负面消息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或通过公关公司刊登有偿新闻稿件,收受不法利益。

  坚决遏制新闻敲诈蔓延的势头

  对此, 3月27日,中宣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坚决清除新闻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切实维护新闻采编的正常秩序,推动党的新闻事业健康发展,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总局下一步的部署主要有:

  限期查办曝光一批案件,形成震慑效应。一是挂牌督办案件。各地要限期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规新闻单位,撤销一批违规记者站,吊销一批违规记者的新闻记者证。二是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支持、鼓励和保护被害单位、企业和个人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并提供证据。三是加大宣传曝光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积极依靠中央主要媒体以及各大新闻网站,宣传工作部署、总结工作成效,进行跟踪报道,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震慑效应,营造舆论氛围。

  建立健全新闻敲诈案件“双移送”机制。及时将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和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及时将查办案件发现的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双移送”将会同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既要严厉打击新闻采编个人的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还要严肃追究新闻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既要严厉打击采编活动中的敲诈勒索、有偿新闻、假新闻等违规违法行为,还要严肃处理新闻单位在日常管理中的履职不力、监管失责、疏于管理、放弃责任的问题;既要把敲诈勒索的犯罪分子移送司法机关,将这些“害群之马”绳之以法,还要把查办案件情况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新闻单位不履行管理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行为实施问责,严肃处理新闻单位有关责任人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甚至干扰、阻挠、妨碍公务和执法活动等违法违纪问题,拿起法律的武器,严肃党纪政纪,坚决遏制新闻敲诈蔓延的势头。

  强化日常管理和制度执行力。一是严格主管主办制度。对于屡次出现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等问题的新闻单位,要求主管主办单位追究新闻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新闻单位与主管主办单位是挂靠关系,主管主办单位不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新闻单位出版权流失、经营权失控的,除要依法追究新闻单位的责任外,还要依据有关管理规定调整主管主办单位,难以调整的要吊销其出版许可证;二是严格报刊年检制度。对违规报刊要坚决予以缓验;对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报刊不予通过核验,直至撤销出版许可证;对不能正常出版、已不具备出版条件及不按时参加年度核验的报刊,依法撤销其出版许可证。

  加大对违规记者站整治力度。在今年的新闻单位记者站年检工作中,各地已将群众举报较多、社会反映强烈的记者站作为核验重点,严格审核;对年度核验中发现存在非法从事广告、发行等经营活动,擅自设立新闻网站,搞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记者站,一律不予通过年度核验并注销登记。

  把好人员准入退出关,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今年4月,总局将组织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各地在换证工作中,须严格审核所有人员的申报材料,结合换证工作,清退不合格人员。二是加强新闻采编人员资质管理,把好人员准入关。新闻单位要加强对聘用人员审核,禁止聘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记者站负责人,禁止聘用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对存在新闻敲诈问题的人员,要坚决清退并列入不良记录。三是严格新闻记者违规惩处及退出制度。严格执行《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对违法采编人员及时做出行政处罚或处理,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的数据库,做出禁业或限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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