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苍佑律师事务所 电话:0518-81066009  收藏本站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法律动态 > 苍佑新闻
司法实务
时评随笔
新法速递
苍佑新闻
热门排行
• 王磊磊
• 苍佑动态 | 我所于旭东律师受…
• 法院判例 |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
• 典型案例 |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国有…
• 典型案例 | 征收决定遗漏搬迁…
• 苍佑动态 | 劳动案件实务操作…
• 苍佑动态 | 聚焦企业刑事合规…
• 苍佑党建 | 我所开展“沿着总…
• 苍佑报道 | 我所两名律师获聘…
我国加强涉密地理信息监管非法获取处理地理信息将严查
日期:2014-02-09 17:49:27
    

我国加强涉密地理信息监管非法获取处理地理信息将严查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2月7日讯 记者郄建荣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负责人今日表示,根据意见要求,将进一步提高涉密地理信息保密安全监管水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处理地理信息行为。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5%。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基础测绘为核心的公益性测绘事业得到进一步加强。但总体上我国地理信息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产业规模不大、企业竞争力不强、核心关键技术缺乏、高端仪器自主化水平不高、地理信息开发利用不足、安全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这位负责人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社会对地理信息服务需求急剧增加,迫切要求加快发展地理信息产业,丰富地理信息产品。另外,发达国家对地理信息产业发展高度重视,国际地理信息产业迅速发展,全球地理信息市场竞争加剧。因此,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给予支持和引导。

  这位负责人表示,地理信息涉及国家安全,意见指出,地理信息是重要的战略性信息资源,关系到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在维护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和其他非传统领域国家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必须在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这位负责人说,意见提出了“坚持规范监管与广泛应用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加强安全监管,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同时,意见还提出了分类指导的要求,即对于具有战略性或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域,坚持以国家投资为主,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妥善处理好地理信息保密与开放的关系;对于市场化程度高的重点发展领域,以社会投资为主,政府通过多种方式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对于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主要由企业提供,政府给予合理引导和支持,基础地理信息实行免费或低收费政策。

  这位负责人说,意见还要求加强地理信息安全监管能

友情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央人民政府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公安部
司法部
中国律师网
江苏人大网
中国江苏网
江苏法院网
江苏检察网
中共江苏省纪委省监委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律师网
联系我们 | 在线咨询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B座712室;  电话:0518-81066009; 邮编:2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