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呼市“铁路巨贪”两年敛财1.3亿一审被判死刑
•陕西富平贩婴案有关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开庭审理
•河北平山县幼儿园投毒案一审开庭
•“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开设网络赌场案宣判
•中央政法工作会在京召开
•张艺谋夫妇超生被“罚”748.78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食药纠纷新规
•青岛中石化“11.22”特大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冀中星诉东莞市政府被法院驳回
每周法治热点(专题)本期(1月6日-12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2013年12月底,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马俊飞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马俊飞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超过1.3亿元。
1月6日9时,与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姚军民、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高文平、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房临时负责人司欣出庭受审。
记者6日从海口市公安局获悉,经10个昼夜奋战,海口警方成功侦破沈桂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沈桂林日前被抓获归案。这是海南建省以来最大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受害人200余人,涉案金额约8亿元。
云南省纪委6日发布,该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政协主席杨跃国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最高检:不得公开或传播涉案未成年人姓名照片
最高检日前发布新规定,强调要依法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名誉,尊重其人格尊严,不得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开展社会调查应当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名誉,避免向不知情人员泄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涉罪信息。
1月6日上午9时,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平山县杨文明、史海霞投放危险物质,张增霞非法买卖危险物质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据了解,平山县两河村平安幼儿园负责人史海霞为争夺生源,在多次滋扰“两河中心幼儿园”后,决定由杨文明具体实施投放危险物质行为,诱使小孩捡食有毒食品中毒,试图对“两河中心幼儿园”造成负面影响,降低其生源招收数量,造成两个孩子死亡的严重后果。
1月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给予新疆兵团卫视和四川卫视暂停商业广告播出处理的通报》,决定自1月9日零时起至16日零时,暂停四川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7天;自1月9日零时起至24日零时,暂停新疆兵团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15天。
记者8日从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获悉,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郭有明因涉嫌违纪违法、湖北省委原副秘书长张洪因严重违纪,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终止二人的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1月8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审结了曾因制造并传播“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而引发社会关注的张顺和李俊伙同他人开设网络赌场案。张顺、李俊被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并分别处罚金20万元和8万元。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记者9日从无锡市滨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获悉,该局已向陈婷、张艺谋夫妇寄送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依法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及社会抚养费共计7487854元,二人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须一次性缴清。面对748万余元的巨额罚款,张艺谋会不会不认罚备受世人关注。11日晚,张艺谋新片《归来》剧组方面人士,向华西都市报记者透露,张艺谋和陈婷夫妇已决定接受无锡滨湖区计生局748万余元的罚款,不向无锡滨湖区计生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1月5日13时左右,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北大寺发生踩踏事故,造成14人死亡,10人受伤。记者9日从自治区党委获悉,相关责任人被拘留、免职和停职。
最高人民法院9日下午对外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个司法解释旨在加大保护消费者权益力度,统一食品药品纠纷案件的司法裁判尺度。总共18条的司法解释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近日,国务院对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0日对外通报,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在监狱服刑期间的立功、重大立功表现均属虚假,以此裁定对其减刑错误。韶关市中院重审并于2013年10月31日对张海两次减刑的裁定予以撤销。广东省高院同时认为,该案原生效判决认定张海有立功表现的事实也可能有误,目前已立案审查。
1月12日,记者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东莞中院对原告冀中星诉被告东莞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冀中星的诉讼请求,并已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原告代理律师邮寄送行政判决书。
来源:中国法院网